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时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意见》顺应经济发展趋势,体现共享发展理念,聚焦基础制度和制度体系,将为我国加快落实出台数据要素具体政策细则,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制度基础。《意见》在为一些行业和企业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对政府和监管部门提出围绕数据要素市场的新挑战。
首先,《意见》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体现了共享发展理念。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叠加新冠疫情的冲击,数字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各国纷纷把数字经济作为未来经济发展和国家间竞争的重要方向。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数字经济新优势。数据是数字经济核心要素,数据基础制度构建,能够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因此,《意见》顺应了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必将有力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此外,数据要素不仅能够提升生产要素,而且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意见》指出,要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通过合理构建数据权益分配制度,推动数据利益相关者共享发展成果,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改善收入分配结构。
其次,《意见》强调了数据基础制度,为完善数据要素制度细则指明了方向。所谓基础制度,主要是数据使用制度、交易制度、权益制度和安全制度。在使用制度方面,强调对数据要建立分类分级制度;在交易制度方面,鼓励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在数据权益制度方面,尊重数据权益和产权分置;在数据安全制度方面,强调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在经济运行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很多数据使用和交易的细则亟待完善。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将为落实数据要素使用和交易细则,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管理指明方向。
第三,《意见》体现了对数据制度系统性思考,从系统性和全过程视角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供支撑。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把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写入文件。然而,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仅仅强调某一方面的建设是不行的。例如,如果仅仅增加数据基础设施投入,增加数据搜集和加工技术投入,忽视数据交易和权益分配制度,导致海量数据不能流通,数据的价值将无法实现。或者能够实现数据流通,但是权益分配过程存在矛盾和冲突,数据要素市场也无法有效运行。此次《意见》高度重视体系建设,对数据生产、流通、分配和治理进行了系统性思考,能够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供全过程支撑。
最后,《意见》为一些行业和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对政府和监管部门提出新要求。随着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将为从事数据搜集和加工的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为数据流通企业和数据交易所的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同时,强调数据安全和数据监管,推进公共数据授权使用,也将考验政府部门如何进一步落实公共数据开放,监管部门如何对日益扩大的数据市场进行监管。伴随数据要素市场的不断壮大,数据要素价值不断提升,数据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不断增加,数据要素市场与政府和监管之间的关系,将带来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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